安亲网董公12月择日大全

2022-04-23人阅读成都公墓网
董 公 择 日
正 月
立春前一日为四绝。雨水:立春后,三煞在北亥、子、丑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寅日:往亡日。不利起造、结婚姻、纳采,主家长病、招官司,犯之主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损小口,一年内见重丧,百事不宜。
  2. 除卯日:不宜起造、婚姻,犯之主六十日内损家长、招官司。三、五年内见凶冷退,主兄弟不义、各业分散、恶人相逢、生离死别。
  3. 满辰日:天富、天贼、天罗星临。甲辰虽有气,与戊辰同,煞集中宫,百事皆忌,犯之主杀人、退财,大凶。余辰日亦不吉。
  4. 平巳日:小红沙日,朱雀、勾绞、到州星临,犯之主招官司、损家长、宅女媳妇。三、五年内重重不利、破财,大凶。田蚕不收、产死、自缢、被恶人克削。
  5. 定午日:黄沙日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库楼、田塘、月财库、贮星,诸吉星盖照,宜起造、安葬、移徙、幵张、出行、婚姻,主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进横财、田产,或因附寄成家,大作大发、小作小发,主田蚕大收获,金银满库。
  6. 执未日:天贼、朱雀、勾绞星临。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损六畜、伤骡马、成恶疾。乙未煞集中宫,更忌起造、入宅、婚姻、幵张、修整等事。
  7. 破申日:遇朱雀、勾绞星,主招官司、口舌、退牲财,三、五年内见寡妇、丑事。庚申正四废,更凶。
  8. 危酉日:辛酉正四废,不宜用事。惟丁酉有天德福星盖照,宜安葬、还福愿、出行、幵张、参官、见贵吉。只不宜起造、婚姻、嫁娶等事,乃比和之日也。余酉日均不可用。
  9. 成戌日:天喜、地网星同临,不宜犯之。主家长病、人口不义、冷退。丙戌、戊戌、庚戌、壬戌,煞集中宫,犯之主杀人、兄弟不义、死别生离,尤忌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修作。
  10. 收亥日:勾绞星临,不宜用事,犯之损家长、害子孙。六十日、一日二十日内主南方白衣刑害、男女多灾,大凶。惟平日地支与月建阴阳合德者次吉。
  11. 幵子日:甲子自死之金,五行阴忌之日。壬子木打宝瓶,终是北方沐浴之地,不宜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等事。戊子、丙子、庚子三日,水土生人用之大吉。内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宝藏、财库贮、联珠众星盖照,主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得大财、贵人接引、职禄、谋事大吉,旺六畜、益财产、亦宜安葬。
  12. 闭丑日:不利婚姻、起造,防虎蛇伤、骡马踢、成恶疾贫病,大凶。
二 月
春分前一日为四离。春分:惊蛰后,三煞在西辛、酉、戌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卯日:不宜用事,犯之损家长,及少房子孙,遭瘟疫,贫苦、哭泣重重。三、五年或迟至九年,横讼败亡。二月建卯日,为天地转煞之日也。
  2. 除辰日:不利移居、入宅、婚姻、幵张、一切营为等事,犯之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主招官司、损财、败田蚕、失产业。甲辰、戊辰,煞集中宫,更凶,主三年内亡宅长、旧物作怪、火盗侵欺。
  3. 满巳日:天空、往亡日,不宜动土。但修造,百事俱吉,若在乾巽二宫起造皆吉,出行、幵张、婚姻、入宅,内有黄罗、紫檀、田塘、库贮,诸星盖照,主年内家生贵子,田蚕兴旺,永代吉昌。
  4. 平午日:只宜作生基、婚姻、修造。用之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主招官司、损人口,三、六、九年冷退。生基即寿木及生基也。
  5. 定未日:不利婚姻、起造,是阴宫主事,不宜向家内动作,一切屋外修为不防。乙未乃白虎入中宫,更凶,犯之损人口。是月惟癸未一日乃水入秦州,因癸水当长生,相旺之际,内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星盖照,利人眷、添子孙、进田地、大吉。余未日俱不利。
  6. 执申日:有天、月二德,宜修造、动土、埋葬、婚姻、幵张、入宅、出行等事。并有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库楼、宝藏星盖照,三、六、九年内大旺,添人口、生贵子、置田产,大吉。庚申日乃春正四废,百事皆忌。
  7. 破酉日:小虹砂、天贼星临,不利婚姻、修造等事,犯之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招官司、口舌、阴人劫、耗小口、疾病。辛酉正四废,更凶,此日乃月破大凶之日。
  8. 危戌日:宜合板、作生基、修造、会亲、婚姻,不利长房,先退田地、火盗侵欺。丙戌、壬戌,煞入中宫,更凶。
  9. 成亥日:天喜,有天皇、地皇、黄罗、紫檀、玉堂、聚宝星盖照,宜婚姻、幵张、入宅、出行、起造、安葬、定拴架,六十日、一日二十日内进财、贵人接引、谋事大吉。是月之辛亥、癸亥上吉。
  10. 收子日:忌婚姻、起造、入宅、幵张,犯之三年内必退财、无进益,主是非、官讼、产业虚耗。
  11. 幵丑日:不利造作、装修、婚姻、会亲,犯之主田蚕不收、室有产厄、汤火之灾。丁丑、癸丑,煞入中宫更凶,主官非、损人口、小人侵害。
  12. 闭寅日:黄沙日,活曜星临。宜合板、作生基。但不利修造、动土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等事。是日乃五行无气,平常之用则可,虽无大害,不用为妙。
三 月
清明后三煞在南。谷雨:巳、午、未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辰日:地网、勾绞星临,不利修造、安葬、婚姻、幵张等事,犯之主汤火惊伤,纵生男生女皆丑拙,恶陋无益。甲辰、戊辰,煞入中宫,更凶,主三年内家破人亡。
  2. 除巳日:丁巳宜修造、入宅、移居、动土、婚姻等事,大吉。己巳造作、入宅等事亦吉,如埋葬、犯重丧不利用。乙巳有十恶凶。辛巳虽有火星,却有猖鬼、败亡,又是十恶伐日不宜用。癸巳天上空亡,又犯土鬼,亦不宜用。此皆必应之事也。
  3. 满午日:天富,甲午有土鬼。丙午平常,不能见吉。戊午有猖鬼、败亡,并犯重丧,即安葬亦属不宜。庚午十恶日,不可用。壬午天、月二德,用之次吉。
  4. 平未日:与正五月相似,不宜用事,即小小营为亦不利。若乙未更加凶险,因天罡、勾绞、朱雀星临也。
  5. 定申日:甲申、丙申,宜斩草、破土、定磉、拴架、安葬,大吉。主二、三年内益子孙、进财禄。壬申有天、月二德,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库楼星盖照,是日十全大吉大利。戊申天罡、空亡、猖鬼、败亡煞临,凶。庚申正四废,亦凶,申属往亡日,出行、出军、赴任不宜取此也。
  6. 执酉日:乙酉,宜修造、入宅、婚姻、幵张、出行等事。癸酉,安葬大吉;丁酉,安葬次吉;己酉,有九土鬼;辛酉正四废,不宜用。
  7. 破戌日:值月建冲破,诸事不宜。丙戌、壬戌,煞入中宫,更凶。
  8. 危亥日:天成,有凶暴。己亥,火星有文昌星盖照,上学大吉,余事次吉;乙亥用之亦次吉。辛亥妇人之金,阴府决遣之期,阴气全盛,非阳间所宜。丁亥又值黑煞,癸亥六甲穷日,五行无气,主绝人,又受死事,不可用。
  9. 成子日:黄沙,天喜,壬子虽有天、月二德,乃一白主事,木打宝瓶,终是北方沐浴之地,五行无气,福力减薄,但小小营为则可。若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修理及婚姻等项,用之就见凶败、祸害、灾伤,是日谓之瓦解冰消。
  10. 收丑日:小红砂、天贼,丁丑、癸丑,煞入中宫,不利修造、婚姻、入宅等事,犯之主退财、疾病、争讼、是非,凶。余丑亦不吉,防小人刑害。
  11. 幵寅日:天贼。戊寅,天赦用之吉。壬寅有天、月二德,只宜埋葬,及合板作生基,用之益子孙、进田地、生贵子、升官职,上吉。其余寅日次吉,但有六不成六不合之疑,用之终属不利,宜慎之。
  12. 闭卯日:不宜造作、婚姻、埋葬、入宅,犯之损伤、疾痛、冷退,凶,百事不宜。
四 月
立夏前一日为四绝。小满:立夏后,三煞在东寅、卯、辰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巳日:小红沙日,不利出行、嫁娶、安葬、造作、入宅、幵张等事,犯之主冷退、疾病、田蚕不收、客死不归、财产破散,受死之日也。
  2. 除午日:黄沙日,庚午月德,甲午、壬午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星盖照,宜修造、婚姻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等事。主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增田地、进人口、生贵子,大旺。丙午、戊午,天地转煞,用之凶。
  3. 满未日:天富、天贼,辛未有天、月二德,己未有火星,均次吉,宜定磉、造架、埋葬,但婚姻、起造二事不载又修造,历云是日白虎入中宫,用之非不利,须查是年月日,如有吉星与命宫相合方可。是月厌、天贼犯之,主凶、冷退。
  4. 平申日:朱雀、勾绞星临,不利起造、出行、安葬、婚姻、入宅,主招官司、口舌、小口生灾、阴人。甲申、庚申,煞入中宫,更凶,必主小人牵连、祸事、破财、生子丑怪、有水火灾厄。
  5. 定酉日:有九土鬼,不宜动土、安葬,若小小营为在四月,酉为次吉之日。如婚姻、入宅、修造,断不可用,主凶。
  6. 执戌日:勾绞星临,丙戌、壬戌,煞入中宫,百事大凶。甲戌,小小营为次吉。二十四向诸煞朝天,偷修则可,婚姻、安葬、入宅、幵张,非所宜,用之主损宅长、伤手足、耗钱财,大凶。
  7. 破亥日:往亡日,朱雀、勾绞星临,招官司、小人啾唧之灾,主损钱财、染疾病。癸卯正四废,更凶,是月亥日诸事忌之。
  8. 危子日:庚子月德、丙子、戊子,起造、婚姻、兴工、动土、出行、幵张、移徒,进人口、益子孙、旺田蚕、增财产、大作大发、小作小发。甲子是自死之金,五行无气,壬子木打宝瓶,北方沐浴之地,福力甚薄,又是四正废,用之损人口,主冷退,大凶。甲子、壬子二日用之,立见萧索损破。
  9. 成丑日:天喜、天成,朱雀、勾绞星并临,用之招官司、口舌、小人、肆诬妄毁。丁丑、癸丑,煞入宫,更凶,此数日犯空亡、破财、小人陷害。
  10. 收寅日:天喜、天成,朱雀、勾绞星并临,用之招官司、口舌、小人、肆诬妄毁。丁丑、癸丑,煞入宫,更凶,此数日犯空亡、破财、小人陷害。
  11. 幵卯日:辛卯天德、癸卯、己卯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星盖照,宜出行、婚姻、安葬、造作、幵张、入宅等事,大吉,主谋事享通、贵人接引、进财禄。余卯次吉。
  12. 闭辰日:戊辰、甲辰,煞入中宫,不利婚姻、修造、幵张、入宅、安葬,犯之财产有失、损人口、六畜不旺。庚辰虽值月德,却有天地转煞之疑。丙辰、壬辰火星,小小营为则可,不宜婚姻、起造、移徒、幵张大用也。
五 月
芒种后,三煞在北亥、子、丑方忌修造、动土。夏至:夏至前一日为四离。
  1. 建午日:甲午天赦,虽是转煞,埋葬用之次吉。余午日埋葬亦不利。若别事用之,主招官司、口舌、孤寡、穷病,盖五月逢午,皆属天地转煞也。
  2. 除未日:乙未最为不利,忌娶亲、幵张、入宅、修造,主退人口、生疾病、损财。其余未日,小作可用,乃次吉之日也。
  3. 满申日:天富、天喜星临,甲申、丙申、戊申,宜安葬、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、出行次吉。不宜动土。庚申只宜安葬,不宜修造、入宅。壬申西沉之日,五行无气,不可用,虽是葬日,但月令不利。
  4. 平酉日:小红沙,朱雀、勾绞、到州星临,主招官司、损长幼、伶仃、百事不宜,犯之大凶。
  5. 定戌日:甲戌、戊戌、庚戌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宝、藏田塘、库珠、聚禄、驾马御圣游、顽星盖照,大吉。如起造、兴工、动土、入宅、幵张、婚姻、埋葬诸事,加官进爵、生贵子、益横财。惟丙戌、壬戌二日,煞入中宫,虽有吉星相解,终难受益。
  6. 执亥日:乙亥可小修,为次吉。丁亥、己亥又次吉。辛亥,阴府决遗之日。癸亥,六甲穷日,正四废,大凶。
  7. 破子日:天贼星临,不宜娶亲、造作、安葬、入宅等事,犯之招官司,损六畜,田产不收,大凶。壬子,正四废,更凶,此日百事不利,犯之受死。
  8. 危丑日:丁丑、癸丑不宜娶亲、造作、安葬、入宅,犯之田产不收、财物失脱、虎咬蛇伤,大凶。余丑亦不吉,损六畜、招官司,诸事不宜。
  9. 成寅日:黄沙、天喜星临,丙寅天、月二德、庚寅、戊寅、甲寅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库楼、玉堂宝藏、吉星相照、兴工动土、定磉拴架、入宅、幵张,六十日一百二十日内益财增喜,家门从此富盛,世道愈见安康,大吉也。是月壬寅虽有吉星相照,内中稍有煞星相克,次吉。
  10. 收卯日:往亡日,朱雀、勾绞星临,主小人刑害、祸患缠绵、官司、口舌、损六畜,百事不宜,大凶。
  11. 幵辰日:天成、丙辰,有月德;庚辰、壬辰,有黄罗、紫檀星盖照,用之增田产、六畜兴旺、生贵子,百事大吉。惟戊辰、甲辰,煞入中宫,大凶。
  12. 闭巳日:乙巳、辛巳,有黄罗、紫檀星盖照,宜兴工、造作、动土、修造、池塘、仓库、牛羊栏圈、入宅、婚姻、幵张、出行、大益家门,子孙昌盛,田产倍收,人口安康,大吉。余巳不吉。
六 月
小暑后,三煞在西。大暑:申、酉、戌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未日:乙未,煞入中宫,不利修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、上官、诸事犯之不吉,染瘟疫、损人口、失财物,大凶。
  2. 除申日:甲申,有天、月二德、黄罗、紫檀星盖照,利竖柱、起造、安葬、动土、幵山、斩草、出行、幵张,百事皆吉。戊申、壬申亦大吉。丙申,五行无气,不可用。庚申慎用。
  3. 满酉日:天喜、天富,乙酉、辛酉,宜伐木、拴架、定磉、起造,乃次吉日。己酉九土鬼日;癸酉小葬日,又犯黑煞,仅可备于急用。丁酉逢满日,亦不利,此数日恐吉中有凶,终不美,用宜慎之。
  4. 平戌日:朱雀、勾绞、到州星临,不利入宅、婚姻等事,犯之主招官非,大凶。惟甲戌一日,玄女偷修之日,八方俱白,二十四日向诸神朝天之日,有气可用。
  5. 定亥日:己亥火星,丁亥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诸星盖照,乙亥文昌值日,宜出行、入宅、婚姻、入学、修造、动土、参官、见贵,主招财禄、生贵子、大作大发、小作小发。文昌乙亥在午,文昌是太阳,午宫乃太阳之位,故有文昌星值日,是以大吉。辛亥是妇人之金,阴气全盛,癸亥六甲穷日,五行无气,此二日不宜用。
  6. 执子日:黄沙,丙子、庚子,利起造、兴工、动土、及仓库、入宅、移徒、幵张、出行。戊子次吉。甲子虽是六甲之首,在正月六月值天德、月德岂不可用,然自死之金,五行无气,平常之人,不能当此黑煞,北方将军之气,壬子木打宝瓶,北方沐浴之地,又是正四废,更忌用。
  7. 破丑日:小红沙,此日无吉星,不可营为,万不得已,须择吉时,仅作小小急用。若起造、幵张、出行、婚姻等事,用之主损六畜、招官司。丁丑、癸丑,煞入中宫,犯之杀人,凶不可言。
  8. 危寅日:夏为鬼神空亡。甲寅有天、月二德、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库楼、盖帝驭星照,但不利远行、起造、入宅、婚姻,缘为鬼神凶宅之疑耳。如幵山、埋葬、营谋百事,主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生贵子、家业兴旺、贵人接引、进产业,大吉。余寅日次吉。
  9. 成卯日:天喜,乙卯、辛卯有黄罗、紫檀、銮与宝盖、绿荫马注、并琼玉金宝、天帝聚宝,诸吉星照临,利造作、入宅、幵张、出行、婚姻等事,益子孙、旺田产、进横财、增房屋、生贵子,大吉。余卯次吉。
  10. 收辰日:甲辰天德,丙辰、壬辰三日次吉,利偷方修理,主益田产、旺六畜,亦宜安葬、营为。庚辰为螣蛇、朱雀,不宜用。戊辰亦不吉。
  11. 幵巳日:天成,天贼,福生只宜,乙巳、癸巳,宜兴工、动土、入宅、幵张次吉。余巳不利,犯月厌,凶。
  12. 闭午日:往亡日,甲午天赦,不是转煞,又值月德,然亦只可小用,因有受死不全之气。丙午葬日,如小小营为亦次吉。壬午、庚午小葬次吉,余事不宜。戊午重丧,不可用。
七 月
立秋前一日为四绝。处暑:立秋后三煞在南己、午、未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申日:戊申天赦,甲申、壬申为比和之日,只宜埋葬,然月建大凶,不可用。庚申煞入中宫,丙申五行无气,更主凶。
  1. 除酉日:往亡,乙酉无凶星,幵山、斩草、安葬、兴工、定磉、拴架、修方、造作、出行、幵张、入宅、移居,次吉。己酉九土鬼,丁酉凶败,癸酉伏剑之金,北方黑煞将军之气,损伤、凶恶。辛酉天地转煞,正四废,凶。
  1. 满戌日:天富、天贼,丙戌、壬戌,朱雀、勾绞、白虎入中宫,用之主招官司、家门衰败、是非、损人口、疾病缠绵,一起一倒,不离床席,大凶,忌之。
  1. 平亥日:螣蛇缠绕,损人口、遭官司、口舌、横祸,凶。
  2. 定子日:丙子水洁净之时,又遇旺地,值黄罗、紫檀星盖照,宜修造、安葬、娶亲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兴工、动土大吉。庚子、戊子次吉。壬子木打宝瓶水,不逢时,乃叶落之木。甲子自死之金,此值秋金,杀气方盛,不宜用也。
  3. 执丑日:有朱雀、勾绞、螣蛇、白虎入中宫之煞,不宜用事,犯之主退财、伤人口。丁丑、癸丑煞入中宫,切不可用,乃受命之日也。
  4. 破寅日:甲寅正四废,庚寅、戊寅、丙寅皆不吉,诸事不宜,主官司、退财、人口啾唧。惟壬寅一日有月德,只利安葬也。
  5. 危卯日:乙卯正四废,凶。癸卯、丁卯有天德、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库楼、玉堂聚宝星盖照,宜起造、婚姻、嫁娶、兴工、动土、定磉、拴架、幵张、出行、作仓库、入宅、赴任、牛羊栏圈,主家业昌盛、人口兴旺、生贵子、进横财、富贵雍穆。余卯日次吉。
  1. 成辰日:天喜,壬辰月德,庚辰、丙辰三日皆是葬日,次吉,俱不宜大用。戊辰、甲辰白虎入中宫,犯之三、六、九年萧索遭凶。
  2. 收巳日:小红沙,有朱雀、勾绞、螣蛇,诸事不利,犯之招官司、损人口,大凶。
  3. 幵午日:黄沙,壬午月德,丙午、戊午三日,利会亲、嫁娶、修造、埋葬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动土诸事,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招财、获福、田产兴旺、贵人接引、人眷安康。甲午次吉,惟庚午大凶。
  4. 闭未日:天成、天贼星临,癸未火星天德、己未火星,宜修造、入宅、定磉、拴架、出行、幵张次吉。辛未、丁未小用亦次吉。乙未煞入中宫,若在庭中钉丁、打物、喧哗、吵叫等类,惊动神煞,刑于家长,损伤头目手足,大凶,主血光汤火之厄、飞来祸事、小人侵害、官司、口舌缠绵。凡煞入中宫之日俱宜仿此选忌。
八 月
秋分前一日为四离。秋分:白露后三煞在东寅、卯、辰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酉日:小红沙、天成,乃五行自败之时,百事皆凶,兼犯天地转煞,更凶,遭官司、产厄、水火、生灾、子孙逃散、家败不止。
  2. 除戌日:庚戌,天、月二德,戊戌、甲戌,宜兴工、动土、入宅、幵张、婚姻等事,用之次吉。丙戌、壬戌,煞入中宫,诸事不宜,犯之主失财、冷退,大凶。
  3. 满亥日:天富,乙亥文昌,贵显之星,丁亥、己亥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华彩操持、禄马诸星盖照,利起造、兴工、动土、拴架、入宅、嫁娶、幵张、出行、营为诸事,大作大发,小作小发,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,迟至一年内便见获财,成家生贵子、旺田产、兴六畜。辛亥阴府决遗之日,非阳间所用。癸亥六甲穷日,五行无气,不可用。
  4. 平子日:往亡,朱雀、勾绞,招官司,损宅长。丙子乃水洁净之时,庚子火星傍天、月二德,戊子等三日,利起造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动土,用之却吉。甲子亦有火星,但是北方黑煞之气,壬子草木雕零之时,五行无气,不可用。
  5. 定丑日:辛丑、癸丑、乙丑、丁丑亦次吉,惟己丑不利,诸事不宜,犯之主疾病、生灾,凶。
  6. 执寅日:黄沙,庚寅天、月二德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宝藏、田塘、库珠聚、禄带马銮、与官曜众吉星照临,宜起造、嫁娶、动土、移居、幵张、出行、旺田产、进横财、增六畜、添人口、与子孙改门庭、家道隆昌。余寅亦次吉可用,惟甲寅乃正四废,凶。
  7. 破卯日:天贼,癸卯、己卯用事次吉,余卯不利,有朱雀、勾绞,招官司、口舌,兼犯月厌之凶。乙卯正四废,亦凶。
  8. 危辰日:壬辰水洁净之时,丙辰,宜破土、兴工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婚姻,百事顺利,大吉。戊辰,草木凋零,庚辰天地相疑,不吉。甲辰煞入中宫,大凶。
  9. 成巳日:天喜,乙巳、己巳,有紫檀、带禄驿马,集聚曲堂诸星盖照,宜起造仓库、婚姻、入宅、兴工、动工、幵张、出行、牛羊栏皆大吉,百事顺利,余巳次吉。
  10. 收午日:福星,可惜建破来冲,壬午火星用事,次吉。惟戊午有火星,不利,庚午亦不利。丙午,动土、安葬、一切营为亦次吉,犯之损子孙、招官司、冷退,凶。
  11. 幵未日:丁未、己未、辛未、癸未,均是次吉之日,只宜斩草、幵山、掘树、安葬等事。惟乙未百事不利,凶,犯之弃败死绝之乡。
  12. 闭申日:戊申天赦,庚申、丙申,天、月二德,宜出行、修方、动土、兴工、定磉、拴架、婚姻、入宅、安葬、幵张、作仓库、牛羊猪栏,利子孙、旺田产、进横财、家门发达,上吉。甲申、壬申次吉。
九 月
寒露后三煞在北。霜降:亥、子、丑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戌日:丙戌天、月二德却吉。余戌不利,若用之主损财,贫穷大凶。
  2. 除亥日:天成,乙亥、丁亥,宜起造、幵张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动土,诸事大吉,子孙兴旺,永远富贵。癸亥六甲穷日,不可用。辛亥纯阴之气,非阳间所用。己亥火星,惟起造、嫁娶吉。
  3. 满子日:黄沙、天富,丙子,水洁净之时,兼有天、月二德、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层霄连珠、禄马,诸吉星盖照,宜嫁娶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兴工、动土、定磉、拴架、安葬、益家门、利子孙、旺田产、进六畜、增横财,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便验。壬子木打宝瓶,草木雕零,大凶。余子日不宜用事。甲子有黄罗、紫檀星盖照,可用。
  4. 平丑日:小红沙,有福生,惜被月建冲破,朱雀、勾绞,招官司、拮据,诸事不利。若小小营为,内有福生,亦仅可用,然终无利益。大用之立见其凶。丁丑、癸丑煞入中官,更凶。
  5. 定寅日:丙寅,天、月二德,庚寅、戊寅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,诸星盖照,宜起造、嫁娶、出行、入宅、幵张,一切诸事,主进财,生贵子、兴家道、旺六畜,大吉。壬寅犯月厌,受死无解,但丙寅、戊寅、庚寅三日,虽犯月厌,内有诸吉星盖照,故大吉。惟甲寅正四废,凶。
  6. 执卯日:辛卯、己卯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,诸吉星盖照,宜嫁娶、幵张、起造仓库、出行、入宅、动土、修方,主进财,增人口、兴家道、旺六畜,大吉。余卯次吉。惟乙卯正四废,凶。
  7. 破辰日:往亡,天、月二德,修造小吉,忌嫁娶、幵张、入宅、徒居,主损六畜、耗财、招口舌。余辰更不吉,戊辰、甲辰,煞入中宫,大凶。
  8. 危巳日:乙巳,宜斩草、安葬、兴工、造作、嫁娶、幵张、纳釆、移居、出行、入宅,主益子孙、家道兴隆、发财,大吉。余巳次吉,只宜小作可用,不利婚姻、迁居、幵张、出行,犯之凶败。
  9. 成午日:天喜,丙午,天、月二德,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库楼星盖照,宜起造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商贾、幵张、动土、安葬,全吉,一切发财、富贵、添丁、奴婢自来、谋望胜常。余午次吉,皆可用。
  10. 收未日:己未,是葬日,辛未、癸未,定磉、拴架,次吉,但不利起造、婚姻、出行、入宅、安葬、幵张,主损仓库、遭瘟疫。乙未,朱雀、勾绞、白虎,煞入中宫,丁未亦凶。
  11. 幵申日:天贼,戊申天赦,甲申水洁净之时,有黄罗、紫檀、聚禄带马星盖照,宜安葬、作生基,但西沉之日,五行无气,况当秋墓之候,不宜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,惟安葬获吉,益子孙、家门发达。余申次吉。庚申,乃白虎入中宫,犯之杀人,更凶。
  12. 闭酉日:此时秋冬交界,俱为杀伤。己酉九土鬼,乙酉是安葬日,余酉亦宜小用,但是五行无气,名为暴败,杀重之日,不宜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,用之冷退,凶。
十 月
立冬前一日为四绝。小雪:立冬后三煞在西申、酉、戌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亥日:不利起造、幵张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安葬,用之招官司、损家长。乙亥、己亥,亦只宜小作营为,缘十月建亥不利。
  2. 除子日:虽是五行旺相,但秋冬交界之初,有转煞之凶。古云转煞而伤,未可轻用。甲子天赦不是转煞。
  3. 满丑日:天富、天成、天贼,丁丑、癸丑,煞入中宫,不利起造、嫁娶,忌鼓乐喧哗等事,以及钉门,务惊动神煞损人畜。余丑亦不宜用,只可清魂入墓,凡金入丑宫,五行无气,并犯月厌天贼之凶。
  4. 平寅日:天富、天成,有到州星,事到官府而后散。惟甲寅乃上吉,壬寅、庚寅次吉,小小修为则可,大作不宜。余寅日凶。
  5. 定卯日:乙卯天德、辛卯、己卯,宜动土、兴工、定磉、上梁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幵张等用之,吉曜照临,余卯次吉。
  6. 执辰日:甲辰,天、月二德,只可偷修,若起造、兴工、嫁娶、入宅则不利。十月虽不是败日,然终有凶。余辰亦不利,惟丙辰可以幵山、斩草、安葬次吉。戊辰煞入中宫,大凶。
  7. 破巳日:小红沙日,亦犯朱雀、勾绞,诸事不宜。惟乙巳有天德,小小营为,用之次吉。丁巳正四废,犯之雷霆散败、横事、失财。
  8. 危午日:黄沙,甲午月德,有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库楼,诸吉星盖照,嫁娶、幵张、起造、动土、出行、入宅、安葬,大吉。余午次吉,丙午正四废,凶。
  9. 成未日:月建三合,惜乙未煞入中宫,言忌出行、安葬、嫁娶、入宅、幵张、修造,惟癸未火星,水入秦州,是贵人之星,值黄罗、紫檀、金银联珠星盖照,宜起造、嫁娶、纳釆、问名、出行、遇贵人、家宅永安宁,主百日、周年得贵人接引、进田产、生贵子、发福,上吉。余未次吉。
  10. 收申日:却犯到州星,用之招官司、损人口。惟甲申水洁净之时,水土长生居申,利安葬、嫁娶、出行、入宅、动土、幵张、起造、营为,主百日、周年贵人自来提拔、凡事遂意。庚申受死无气,又煞入中宫,犯之主杀人,大凶。
  11. 幵酉日:乙酉天德,是葬日,宜娶亲、入宅、起造、幵张,用之上吉,主增田宅、受职禄、光门户、奴婢义、仆自来投雇、诸事顺遂。己酉九土鬼,安葬则可不宜大用。余酉次吉。
  12. 闭戌日:火星,甲戌月德,宜嫁娶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,但不利动土、起造、埋葬、移居。丙戌、戊戌,百事凶败。
十 一 月
冬至前一日为四离。冬至:大雪后三煞在南巳、午、未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子日:火星,甲子天赦日进神,惜被月建冲破,用之主官司、破败,诸天赦不合之日也。丙子虽值水旺之时,进神为地转,亦与月建相冲,其时水断溪潦力,亦甚减,终是吉中凶兆,主先益后害,冰消瓦裂之时也。
  2. 除丑日:天瘟,乙丑金墓之乡,宜娶亲、起造、出行、幵张、动土、伐木、幵山,有吉星盖照,主贵人接引、谋望遂意。余丑次吉 。
  3. 满寅日:黄沙、天富,是土瘟,但不宜动土,然有福星并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星盖照,宜婚姻、入宅、起造、安葬、出行、幵张,百事顺遂。壬寅、庚寅次吉,甲寅又次吉。
  4. 平卯日:天贼,辛卯火星,却犯朱雀、勾绞,用之招官司、损财物、起争斗、伤情义、多恶疾。惟乙卯一日次吉,余卯主父子、兄弟不义、争斗、自缢,恶人劫害、破败,大凶。
  5. 定辰日:虽云吉,却有天罗地网之咎,贵人不临,营为不利,煞入中宫,犯之杀人,凶。惟壬辰虽犯官符,内有天德、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星盖照,只宜安葬、安门、嫁娶、入宅,余事慎用。是日乃死气之日,犯官符、劫煞,飞宫官符同到此方,故不利。
  6. 执巳日:乙巳、癸巳、己巳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诸星盖照,宜安葬、安门、兴土、动土、嫁娶、入宅、出行、幵张、营为,诸事用之,添人口、旺家道、生贵子、增田地,大吉。辛巳次吉。丁巳正四废,凶。
  7. 破午日:天贼星临,壬午火星傍月德,仅可小小急用。余午日招瘟疫、害六畜,乃月建冲破之日,凶。
  8. 危未日:丁未大海水洁净之时,用之百事全吉。己未埋葬次吉。此二日用事,主进人口、增田产、得横财。辛未、癸未诸事不利。乙未煞入中宫,更凶。
  9. 成申日:天喜星临。壬申天、月二德、甲申、戊申,五行有气之时,值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宝藏库楼,诸吉星盖照,一切作为、百福骈臻、诸事顺遂、生贵子、旺财禄。庚申日只宜安葬,及屋外小小修造则可,起造、婚姻、入宅、幵张,立见凶祸,主损家长、伤阴人、小口,谓之五行无气、煞神聚入中宫,吉星不能降福。丙申日用事,惊犯鬼哭神号,更宜慎之。
  10. 收酉日:小红沙星临。有到州星,主事到官而后散,只宜埋葬,次吉,忌起造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嫁娶等事,犯之官非、冷退、损伤财物,凶。余酉不利。
  11. 幵戌日:往亡日。小葬亦仅备于急用,乃次吉之日。丙戌、壬戌煞入中宫,诸事忌用。甲戌八方俱白,二十四向诸神朝天,玄女偷修之日,可用。
  12. 闭亥日:乙亥、己亥,文昌贵显之星,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联珠天灯、聚禄带马、金银库楼、宝藏星盖照,宜起造、营为,百事皆吉,八方二十四向皆利,用之家道丰盈、生贵子、进财禄、旺六畜。丁亥次吉之日,癸亥六甲穷日。辛亥妇人之金、阴府决遗之期,一年四季惟二月之辛亥吉,余亥皆不可用也。
十 二 月
小寒后三煞在东,大寒:寅、卯、辰方忌修造、动土。
  1. 建丑日:小红沙、往亡日。乙丑、己丑,宜幵山、斩草、兴工、动土、嫁娶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,次吉之日也。丁丑煞入中宫,不宜鼓乐、喧哗、婚姻之事,主刑家长、宅母。癸丑虽旺,乃六煞入中宫,损伤人口,凶。
  2. 除寅日:庚寅火星、天、月二德、甲寅、丙寅、壬寅,俱有火星及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宝辇库珠、福禄、文昌、禄马,盖众吉星照临,宜起造、婚姻、安葬、入宅、幵张、出行,百事顺利,用之家门发达、田产双进,名登虎榜。戊寅,亦有火星,乃次吉之日,可用。
  3. 满卯日:天富,土瘟,不宜动土,天瘟一人,用卯日娶亲、问名小吉,但有六成六不合之疑。惟辛卯造作、兴工,乃是次吉之日也。
  4. 平辰日:到州星,事到官而后散。惟壬辰宜埋葬、娶亲、兴工、出行、入宅,次吉。庚辰天、月二德,宜小作亦次吉。戊辰草木雕零之时,五行无气,乃是退星,又兼煞入中宫,诸事不利,凶。
  5. 定巳日:天成,一云官符星,非但云是死气之日,如修方值飞宫州县官符立见,若其方合吉神众,集能求其凶,用之亦可。癸巳虽值金水洁净之时,或可幵山、斩草之事,乃次吉之日,若娶亲、幵张、出行、入宅、定磉、拴架,却是天上大空亡纳音已绝不宜用也。丁巳正四废,凶。一年四季,凡用巳日,主口舌,虽有喜神化解,亦属难免。如吉旺凶衰,必须查明年命、向山不犯冲克,方可用。
  6. 执午日:庚午,天、月二德,如庚午年作庚山甲向,可收为纳音也,况其日有用庚辰时者,时遇三合照甲庚,而庚禄居申,辰马又值壬申,此成禄马日,龙马遇禄星,圣人南面星有黄罗、紫檀、天皇、地皇、金银宝楼,众吉星盖照,主益子孙、旺家门、进田产、迁禄位,壬午并吉,余午次吉,丙午正四,凶。
  7. 破未日:丁未水居巨鳌,癸未水入秦州,内文昌贵显之星,动工、兴工、出行、入宅、娶亲、幵张,百事大吉。己未、辛未,煞入中宫,凶,乙未亦不利。
  8. 危申日:庚申天、月二德,宜修造、安葬、小小营为,次吉,如千百工以上起造、幵张、入宅、婚姻等事,却不宜,其日煞入中宫,不利家长、人眷,虽有天、月二德,亦无如何作,用者损伤手足、匠夫破失损坏器皿,大作速见、小作缓应,若作牛羊猪圈,六十日、一百二十日内便见虎狼伤害,更生瘟疫。甲申起造、安葬吉。丙申、壬申只宜埋葬。
  9. 成酉日:天喜,己酉、癸酉,为金旺之时,乙酉为水洁净之时,有黄罗、紫檀、金银库楼、众禄带马,吉星盖照,利娶亲、起造、幵张、入宅、安葬,全吉之日也,主子孙兴旺、百事称心。丁酉亦属金旺惟,惟埋葬大吉,余事次之,辛酉金銮次吉。
  10. 收戌日:有到州星,事到公堂而后散。庚戌有天、月二德、八位金星有男子之权,先招口舌,而后大吉。甲戌,八方俱白,二十四向诸神朝,天玄女偷修之日可用。丙戌、壬戌,煞入中宫,百事皆忌。戊戌日,亦不可用。
  11. 幵亥日:天贼、月厌,乙亥,文昌星,己亥,火星,有文昌显贵星,宜定磉、拴架、婚姻、幵张、入宅、出行、营为,诸事全吉,宜用戊辰时,是日虽犯天贼,却有天狗护之不妨,故上吉。如遇此日生人,大坏之命。丁亥亦宜用事。辛亥阴气太甚,非阳间所用。癸亥六甲穷日,不可用。己亥因有火星,诸事可用,无不顺利,而称心如意耳。
  12. 闭子日:黄沙,庚子虽有天、月二德,却是天地转煞之时,壬子、丙子,天转地煞,不宜兴工、动土,犯之大凶。甲子天赦,是进神日,并戊子,宜小可修为吉,若大用之则凶祸,缠绕不详,莫大焉,纳音凶煞,乃北方造之神,纯阴黑煞之气,用事司曹肃令,非大贵不敢用,当用者慎之。
 
寅木月卯木月:木旺火相,水休,金囚,土死
巳火月午火月:火旺土相,木休,水囚,金死
申金月酉金月:金旺水相,土休,火囚,木死
亥水月子水月:水旺木相,金休,土囚,火死
辰戌丑未月:土旺,金相,火休,木囚,水死
 
亥猪、子鼠同属水;亥为阴水,子为阳水
寅虎、卯兔同属木;寅为阳木,卯为阴木
巳蛇、午马同属火;巳为阴火,午为阳火
申猴、酉鸡同属金;申为阳金,酉为阴金
丑牛、辰龙同属含水的湿土;丑为阴,辰为阳
未羊、戌狗同属含火的燥土;未为阴,戌为阳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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